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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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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概况

  洛阳市温州商会成立于2004年12月22日,目前,商会有会员企业562家,行业分布涉及五金交电、电器阀门、服装鞋帽、灯具装饰、房地产、百货、眼镜、超市、餐饮等多种行业。2013年11月举行了第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出了第三届商会领导班子:会长陈生,常务副会长徐献平、张维尧、诸松光、许造德、蒋存飞、林元亮、姜金兴、张炳奏、赵天平,副会长蔡庆凯、陈建新、苏立静、许钦全、翁忠和、王文宏、林义、邹建军、邵晓勇、蒋大财、周大荣、傅爱华、方德道、柯位岳、潘统福、陈显画、沙定本、朱峰、肖昌爱,这一届领导集体的指导思想是,依据在洛温州工商企业特色和优势,凝聚广大温州同仁的力量,进一步释放和发挥温州人的聪明、智慧,不断创新、促进商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商养会,以会促商,不断开办商会实体,形成规模经济,壮大商会实力,使商会成为广大会员真正的“温州之家”。

  商会工作目标是:团结、巩固、创新、发展,用三至五年时间,把温州商会建设成为既有社会影响力,又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实体商会。

  商会履行“服务会员、宣传政策、协调关系、发展经济”的宗旨,努力把商会办成在洛温商的家。商会热心为会员服务,为大家提供各类经济、商情信息,引导和促进会员企业的发展,促使其做大做强,不断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目前,在洛温州工商业者有三万多人,办企业千余家,形成行业分布齐全、人员数量众多、在洛阳经济发展中发挥一定作用的群体。温州商会就是这个群体的代表。它的骨干会员企业主要有浙江红蜻蜓集团河南公司,洛阳兴华服务有限公司,正泰电气集团洛阳总公司,新视野眼镜连锁有限公司,洛阳中弘置业有限公司,森马服饰集团洛阳总公司,中国良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华仪电气有限公司豫西营销服务中心,丹丹肉类制品(河南)有限公司,客香来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水星家纺河南营销中心,浙江盛诺紧固件有限公司,河南三谊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胜华电缆集团洛阳销售公司,洛阳丽亚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美特斯·邦威服饰集团洛阳总公司,洛阳祥鑫厨具商贸有限公司,洛阳雷斯特商贸有限公司,洛阳金盾服饰有限公司,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泰源食品色素有限公司,洛阳市温州大酒店餐厅,河南顺晟电气有限公司,洛阳市中新影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汝阳中洲陶瓷有限公司,花花布艺沙发有限公司,南方农家菜馆,东周百货老陈通讯公司,美尔威服饰有限公司,洛阳亿江置业有限公司,迁安市迁化集团西峡口铁矿等。

  温州商会积极帮助政府招商引资,促使会员企业做大做强。九年来为我市引进项目近百个,市外资金二百多亿元,先后收购了旋宫大厦、广百大楼、洛阳大厦、工贸中心,洛阳市饮食服务总公司等20多家国企,进行重组改制,注入新的资金,使这些频临破产的企业焕发了生机。

  同时,商会极力引导和支持会员企业增加投资,改造老项目,发展新项目,把企业做大做强。九年来,商会理事和会员新增和扩建项目达60多个,投入资金近百亿元。

  温州商会致富不忘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商会经常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的活动,以此教育大家致富不忘社会。九年来,看望市区特困职工,捐助农村修路,给希望工程捐款办学等超过千万元,安排就业和再就业的职工5万余人。商会采取“项目兴村”的方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难忘的2013年即将与我们告别,充满希望的2014年正阔步向我们走来,今天,在洛阳的这片热土上,广大的温州商人,将在温州商会的带领下,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充分发挥“温州精神”,为洛阳经济的发展,为把洛阳温州商会建设成一个具有开拓性、创新性,一个独具特色的商户之家而努力奋斗!

商会动态

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的名称是“洛阳市温州商会”。

  英译名为:The Wenzhou Chamber of Commerce in Luoyang

  第二条 本商会的性质是由温州籍在洛阳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为主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洛阳市工商联、登记管理机关洛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商会办公地址暂在洛阳市金水湾大酒店13楼1311房间。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本会以“服务会员、宣传政策、协调关系、发展经济”为主要职责。为政府提供经济科技信息,向会员传达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接受市工商联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而承办有关事宜;

  (二)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三)提供服务。组织展销会、订货会,受理委托招商和经济考察等商务活动;开展信息、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的交流,协调同行业关系,发挥温州企业的整体优势;

  (四)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组织联谊活动,联络感情,沟通思想,增进共识,树立温州人的良好形象。

  (六)创办服务事业及经济实体,以商养会。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和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办公室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的服务;

  (四)对本商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五)入会志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信誉;

  (三)按本商会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

  (四)按章缴纳会费;

  (五)办理本商会委托事项。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不按期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商会实行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设立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十四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四)制订和修订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下列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

  (二)本商会的终止。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和区域内社会形象好,代表性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热心商会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一届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届中调整,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由理事会进行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落实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熟悉工商联的性质和任务;

  (二)了解本商会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管理规定,能够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

  (三)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谦虚谨慎,以诚待人,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身体健康,能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条 本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实行聘任制。由常务理事会集体研究提出人选,经业务主管单位考察后,由理事会聘任,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日常工作事项;

  (三)组织协调各项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报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五)提出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意见,经常务理事会同意后,办理聘用与解聘手续;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本商会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有其他应当予以解聘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人选须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综合考察。监事会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没有条件设立监事会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只设监事。

  第三十四条 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坚持原则,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三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六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列席会长办公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负责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其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或秘书长等的行为损害商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二)监督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决议情况;

  (三)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纪要报业务主管单位。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参加业务主管单位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考核。

  第三十九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故意瞒报有关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具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三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备、完整。

  第四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五条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有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会长及负责财务、资产工作的商会和办公室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七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八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然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 2013年 11月 2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商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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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组织架构

  洛阳温州商会机构设置及商会副会长以上领导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第三届温州商会拟设发展部、宣教部、外联部、维权部、财务部、秘书处、办公室等部门。

  有关人员分工如下:

  陈生:除了全面负责商会工作,凡涉及区、市、省各级政府和工商联的事务及郑州温州商会事宜,均由其负责接洽、处理、安排。

  徐献平:负责外地商会的接洽、联络工作。凡涉及外地商会的接待及工作联系,均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和安排。重要事项及时向会长报告。

  宣教部、外联部、维权部三个部门的领导和成员,协助徐献平完成外地商会的诸项工作。徐献平可以对三个部门的领导和成员安排外地商会的工作。

  张维尧:负责本地商会的接洽、联络工作。凡涉及本地商会的接待及工作联系,均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和安排。重要事项及时向会长报告。

  财务部的领导和成员,协助张维尧完成本地商会的所有工作。张维尧可以对财务部的领导和成员安排本地商会的工作。

  张维尧、许造德、许钦全、周大荣:均兼任商会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负责协调商会各部门工作,处理商会的日常工作,并协同商会办公室,负责处理九县六区的诸项事务,如开会、工作联系,接待洽谈等。对商会会长负责。

  有关机构负责人安排如下:

  发展部:部长为徐献平,副部长为陈建新、王文宏,成员傅爱华、肖昌爱。

  宣教部:部长为蒋存飞,副部长为朱峰、陈显画,成员苏立静、方德道。

  外联部:部长为林元亮,副部长为翁忠和、林义,成员邵晓勇、沙定本。

  维权部:部长为诸松光,副部长为柯位岳,成员邹建军、潘统福。

  财务部:部长为赵天平,副部长为张炳奏、蔡庆凯,成员姜金兴、蒋大财。

  秘书处:秘书长为赵建洛,副秘书长为张维尧、许造德、许钦全、周大荣。

  办公室:主任为任湘庭,副主任为牛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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