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带薪休假制度被纳入我国法律规定的第20个年头,然而这项制度至今仍未得到严格执行。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频频提及“带薪休假”。但是专家指出,目前在我国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比以前更难,还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保障。
带薪休假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法国,在1936年的200万工人大罢工之后,法国颁布了《带薪假期法》,规定在一家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5天的带薪假期,该规定后来被写入法国《劳动法》。
在中国,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专门提及带薪休假,2008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人社部随后颁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保障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了在2020年全面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目标。
但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力度不一、市场竞争激烈、多种用工制度并存,带薪休假的全面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在2012年的一项调查中,50.4%的人表示所在单位未落实带薪休假制度。2015年4月,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指出,带薪休假制度在部分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还没有切实施行,仍需加强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
2015年,中央政府屡次重提带薪休假制度,要求尽快推动该制度的落实。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财税、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求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规范企业制度,督促企业安排员工休息休假。 7月28日,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到要在各地推动落实带薪休假,拉动旅游投资和消费。8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建议各单位和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各地有特色的的节假日来安排员工带薪休假的时间,实现错峰休假。
在中央的政策指导下,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举措。5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要求各单位遵循“休假为一般,不休假为特例”的原则,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6月,北京发布《北京市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实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引导员工灵活安排休假时间,切实保障员工的休闲休假权。从8月到12月初,辽宁、浙江、吉林、福建、重庆等省市也相继出台旅游条例等相关文件,推动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利用假期进行旅游休闲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各地推动落实带薪休假的举措大多以发展旅游经济为目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的旅游收入为3.38万亿元,约占全年GDP总额的5.3%,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的报告,我国2015年的旅游收入有望达到3.84万亿元。在经济下行的大趋势下,旅游产业有望成为提振经济的突破点。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系主任熊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带薪休假对旅游经济的贡献并不是必然的,员工可能会利用带薪假期出门旅游放松,但也可能有其他计划,比如在家休息、照顾家人等,也要考虑到这些变量。
目前,中国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熊卫认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将更加困难。他表示,经济情势不好,用人单位的经济压力随之增大,企业提高了对员工的要求,员工也要在竞争中承担更大的劳动负荷强度,很难真正享受到带薪休假的权益。
西安政治学院副教授傅达林在人民网记者的采访中称,带薪休假首先应是人的自然权利,而不能仅仅从旅游经济的角度将其作为一种挖掘商机的“工具”。
有调查表明,员工在面对无法带薪休假的情况时,50.4%的人会人气吞声,78.1%的人认为劳资双方不平等导致了员工话语权缺失,员工带薪休假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熊卫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国家制定法律法规的首要宗旨是保障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益,同时要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2015年11月初,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司长张吉林公开表示,“现在强调了职工的权利而忽视了企业的权利,带薪休假的成本转嫁到中小企业头上,因此在这些企业落实最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建议,可以通过对实行带薪休假的企业适当减税的措施,鼓励企业执行带薪休假,同时确保员工带薪休假不会影响企业的整体利润。
熊卫认为,减税是解决带薪休假执行难的方法之一,但企业不让员工休假不一定都是因为经济成本的问题,也有可能是某个岗位的工作必须由这个员工来做,因此也需要其他的一些措施,例如对放弃带薪休假的员工给予绩效补偿、允许员工将休假时间延后等,“关键是企业和员工之间要有非常和谐的关系,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运用灵活的方法和手段就可以解决带薪休假难的问题。”
在其他国家,除了法律保障外,政府或民间也为保障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提供了多样化的救济方式。日本法律规定,如果企业自行设置劳资纠纷化解机构,将能获得政府奖励。在美国,政府拥有内设的调节机构。英国则设有第三方仲裁中心,为各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目前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仍是遵照2008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果一位工作满1年、未满10年的员工能够切实享受到带薪休假权,他在2015年至少拥有104个双休日、11个节假日和5天年假,总共可休息120天,占全年天数的近三分之一。
但在中国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还需要解决多方面的问题。熊卫告诉界面记者,在2020年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是一个“美好的预期”。 “我希望更全面地去实行这个制度,但这取决于国家的执法是否到位,是否有配套政策;企业自身是否有很强的法制意识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是否有维权意识,来提出合法合理的休假要求,这几面都会相互作用,影响到带薪休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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