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今日介绍,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今年司法改革里面要重点推进的项目。他指出,强化庭审实质化等改革举措切实提升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水平,将有效防止被告人超期羁押。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国法院司法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胡仕浩指出,有一个古老的法律格言,叫“非经审判,任何人不能确定有罪”,这也是现行法律的原则。为此,要发挥刑事诉讼程序法院在定罪量刑中的把关作用,特别是要预防冤假错案必须以审判为中心,这也是保障人权,切实贯彻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现程序公正必须要完善的制度和改革举措。
胡仕浩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切实发挥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把关作用,从而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实现程序公正和加强人权保障。
但是,推进这项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在于完善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需要有一系列改革相配套,包括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
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和“刑事速裁程序改革”都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是对公正与效率、惩罚与教育、打击与保护的统筹兼顾,这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的和内容并不矛盾。
二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明确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证明标准,发挥审前程序作用,强化庭审实质化等改革举措,切实提升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水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通过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履行正当程序,将有效防止被告人超期羁押,有力保障人权,促使实体公正尽快实现。
三是对认罪认罚被告人简化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相关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把有限的司法资源主要投入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上去,形成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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