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闫雨昕)科技的融合作用之下,金融生态正被重新定义。那么,国内金融科技的发展究竟需要怎样的监管?
“让金融监管最大限度包容金融科技,或是让金融科技跳出监管悖论陷阱而进一步长足发展的最佳解决方案,这也或是经济社会与金融科技业者的最大期待。”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秘书长杨再平在17日举行的“金融科技发展与法律前沿国际论坛”上表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监管悖论陷阱”严重制约Fintech进一步长足发展,而“最大限度包容”一是要将金融科技纳入监管者的视野,二是要研究金融科技的特点和规律,并鼓励已成熟技术在金融领域的使用推广。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会上提出监管科技(RegTech)的重要性,“我认为RegTech可以定义为科技与监管的有机结合,主要作用是利用技术帮助金融机构满足监管合规要求。”他表示,要大力发展监管科技,完善金融监管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功能监管双支柱,并致力金融数据标准化,其中监管机构应肩负整合Fintech行业金融数据的重任,制定Fintech行业监管规则、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市场进入和退出。
那么,金融科技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政策环境?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指出,首先金融科技监管观念需要转变,除政府部门外,也需要专家学者的参与。互联网行业自身要加强协调和自律,共同制定规则,加强公共产品供给的同时,司法机关也可以提供司法政策、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制度供给,为金融科技、互联网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在致开幕词时提到,促进金融科技生态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消费者的福祉。而强化金融科技领域研制规范的技术标准与服务标准,有助于中国金融科技在国际竞争当中取得优势。
此外, 由清华大学提供学术指导、京东金融研究院组织编写的《2017金融科技报告:行业发展与法律前沿》于现场发布。该报告解读了金融科技关键技术与发展趋势,称未来三至五年,人工智能应用、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将成为带动金融科技发展的核心技术。报告同时指出,传统金融业对金融科技输入需求将迎来升级和释放,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与金融科技公司拥有更多、更为深入的跨界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