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实效,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程度,近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的通知》,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通知》重点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丰富强化了各级预警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并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细化了监管要求,作为《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这将成为全国最严的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制度。
大连市环保部门介绍说,大连市新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的通知》之所以称为全国最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预警启动门槛降低 “被动应对”变为“主动出击”。过去,面对短时严重污染过程,若坚持原有标准,就难以启动预警,响应措施也就不能跟上,新的制度实施后,重污染日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将降低,意味着大连市将强化在重污染日发生前提前预警,提前采取有效措施,灵活、有效地应对空气污染过程,而不再是等待重污染日发生后,事后响应。这一举措将延缓重污染日形成过程或降低重污染污染程度,尤其是对预警为本地污染源为主的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效果将更加明显,这如同感冒前提前服用板蓝根等预防药品。
二是各级响应措施全面前移,力度加大。《通知》对各级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前移和细化,使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更严格更具体,如新增加了5项蓝色预警响应的强制性措施,包括停止露天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停止除市政府重点工程外的所有项目土石方作业等强制措施,扭转了过去蓝色预警无强制措施应对的局面。
三是实施清单化管理 管控更精准。为杜绝重污染应急响应流于形式,确保该制度有效地起到降低污染峰值作用,《通知》明确对各项措施实施清单化管理,要求各职能部门提供管控清单,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等,同时实施年度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发布,使得应急响应措施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
三是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确保响应措施落实到位。为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效果,《通知》中明确了监管要求,细化了不同预警条件下职能部门对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等的检查频次及比例,响应级别越高,监督检查频次越高,以确保各项响应措施能贯彻落实到位。
大连市环保局表示,新制度实施后,预警的启动将更贴近实际空气污染情况,也更有助于及时、灵活、有效地应对空气污染过程,明显提升全市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执行效果,有效减少大连市重污染日天数并降低重污染日污染峰值。(记者田彤 张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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