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3日。
《条例》共分十一章。其中明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在产业兴旺方面,《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乡村优势特色资源,扶持发展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乡村商贸流通业、乡村资源环保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产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电子商务、创意农业、观光农业、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根据《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鼓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城乡融合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促进公共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设施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条例》第八章重点强调了数字乡村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发展智慧农业,促进农业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活动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推动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基地建设,加大涉农信息服务提供力度,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
同时,推进农产品加工与流通领域应用系统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农民特别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字素养,壮大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培育和壮大乡村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乡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省人民政府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及先导性支撑产业发展。鼓励市县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版权声明:【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

已有位网友浏览此新闻


筑牢工业经济基本盘 多项政策举措将推出
中国经济必将破浪前行
青年企业家系列学习交流活动走进浙江强
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量 上半年服务贸易
塞上江南灵武 醉美山水梧桐
C财经|一文速读:国家育儿补贴谁能领?
人形机器人化身“职业技能高手”:在世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
稳定币,稳得住美元霸权吗?
圣境甘南:从草原到山城的县域振兴实践
进一步激发境外旅客入境旅游消费活力离
盐都富顺 梦里水乡
“一针一线”织就创新引领的担当和勇气
《求是》杂志刊发中共全国工商联党组署
两会聚焦|争做创新主体,构筑竞争优势
沈莹出席广东省民营企业建设现代化产业
天山明珠耀丝路 哈密逐梦谱新篇
全国工商联召开会员管理改革工作会议
2023“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党支部赴李大钊故居